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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部门政务水文局机构设置

 

科: 
1、负责制定全市水情工作年度计划,负责报汛网络建设。

2、负责洪水预报,对外发布雨、水情信息,做到科学、准确、及时。

3、负责各报汛站的技术指导和报汛仪器设备管理。

4、负责编制、修订水文预报方案,提高预报精度。


    

水资源科:

1、负责编制水文水资源动态信息简报和年度水资源公报及用水总量监测报告。

2、开展区域水文特征研究,承担水资源监测、水环境监测、城市水文防汛监测等。  

3、负责对全市水文站网的调整,制定水文站网发展规划。

4、负责全市水文测验,按照有关规范要求收集水文资料。

5、负责年度水文资料整编,开发建设平度市水文资料数据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进行水文勘测设施保护。

6、负责水文测站考证,制定各水文站的测洪方案,组织人员进行水文调查、暴雨洪水调查及其它临时性水文测验任务。承担全市水文测验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

7、负责检查监督水文仪器、设备的管理养护,制定仪器设备更新计划;承担全市地表水资源调查评价及临时性水文调查、查勘和测验工作。

 

财务科: 
  负责审查支出单据是否合理、合法,严格一只笔审签,不得以白条入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物相符。负责局物资购置、配发,建立帐目,专人管理,每半年清点一次,做到帐实相符。负责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的核定、管理。负责差旅费报销,按上级规定标准把好关。负责审查集体活动经费,限额支出,不得超支。机关维修项目,要根据实际做出收支预算,报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每年年前做出收支预算,半年一审计,年终做出决算。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访、督查、接待、保卫、卫生、会务、调研和重要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水文宣传、新闻发布工作,拟定并监督局有关制度;负责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负责岗位目标责任制的拟定、考核、奖惩工作,制定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才引进、交流工作,做好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全市水文科技教育工作,制定水文人才教育和培训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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