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青年之声”月度考核指标的通知
共青团各市委,各大企业、高等院校团委:
为进一步提高“青年之声”建设质量,确保考核工作科学有效,根据团中央《“青年之声”月度考核评分细则(2017年试用)》,团省委对工作考核进行了相应调整。请各单位认真对照修订后的考核方案,着眼长远,大胆创新,出台有效措施,破解难点问题,不断强化平台功能。同时,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工作态度,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贯彻落实,促进“青年之声”建设与团的工作推进紧密结合,不断形成团青充分互动、团网深入融合的工作格局。
附件:“青年之声”月度考核方案(2017年试用)
共青团山东省委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
附件
“青年之声”月度考核方案(2017年试用)
一、考核内容
1. 工作部署和督导情况。主要考核:各地“青年之声”工作部署、督导、培训、推进、研讨情况;“青年之声”平台运行机制建立、完善、落实情况;创新试点推进情况、优秀做法、典型案例、工作突出个人和集体等工作信息的报送以及采用情况。(15分)
2. 开展思想引领情况。主要考核:各级团组织依托“青年之声”平台主动设置议题情况;传达党团重要指示精神情况;有效掌握青年思想动态,通过留言互动、政策解析等回应青年诉求情况。(15分)
3. 团的重点工作纳入情况。主要考核:各级团组织各领域各战线工作通过“青年之声”组织动员情况;团的重点品牌工作通过“青年之声”宣传展示情况;依托平台开展服务维权等工作情况;“青年之声”与“青年之家”线上线下融合等情况。(20分)
4. 平台运营活跃情况。主要考核:平台活跃情况,计算方法为当月话题总量+回复总量/当地青年人口系数;各级平台管理运营情况,计算方法为当月及时更新天数/当月总天数;各级平台话题参与度,计算方法为当月评论量超过100条的话题数量/当地青年人口系数。(20分)
5. 开展服务青年活动情况。主要考核:各级团组织整合社会资源,依托“青年之声”开展服务青年的线上线下活动情况;各级“青年之声”服务联盟建设情况;吸引各领域专家参与互动问答、线下服务青年活动情况;联合各级“青年之声”联动服务青年情况。(20分)
6. 品牌宣传推广情况。主要考核:各级团组织积极推进各地“青年之声”被媒体报道情况;针对不同青年群体,开展进基层校园企业等线下宣传推介活动情况;运用微博、微信等线上渠道推广“青年之声”情况;创新打造公益广告、宣传片、海报、手册、文化衫等文化产品,并在公共媒介推广等情况。(10分)
二、考核说明
考核结果分为三个层级,总分80分以上为“好”,总分70—80分为“较好”,总分70分以下为“一般”。其中,第4项指标由平台系统自动生成,其余各项指标根据各地每月工作报送情况确定。对使用“机器人”、摊派任务、上报虚假信息等情况,一经核实,对有关团委做出当月扣除20分的处理并进行团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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