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平度市市级级行政审批事项说明
1.按照《平度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平政字〔2015〕16号)要求,现将《平度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今后,未列入目录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实施。
2.为方便社会监督,我们设置了在线提交意见功能。对某项审批事项的真实性及设置合理性的意见,在该项目页面右侧“意见建议”栏目中提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工作的建议,在页面右侧“建言献策”栏目中留言。
3.除在线提交外,还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反馈意见,电子邮箱:pdssgb@163.com;传真:0532-87362702。
4.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省政府审改办将在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
平度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