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日期: |
2018/1/19 |
公告号: |
PDZCZB1702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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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18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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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平度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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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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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工程类型: |
其他 |
工程类别: |
III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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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总投资额: |
13685.36万元 |
工程造价: |
13685.3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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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74011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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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文号: |
/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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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平度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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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联系人: |
唐春梅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8319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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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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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联系人: |
/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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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平度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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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联系人: |
唐春梅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8319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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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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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程海政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5722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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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 |
房地产产权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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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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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资格: |
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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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绿色通道项目: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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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1.1第一标段:2018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及危桥改造加固 对11条道路进行大修,对9条道路进行中修,道路总长47.02公里,硬化面积31.002万平方米;对4座桥涵进行拆除重建,对13座桥涵进行维修加固。 1.2第二标段:2018年农村公路网化工程 硬化道路61条,总长80.37公里,硬化面积43.009万平方米。 2.招标内容: 2.1第一标段:2018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及危桥改造加固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施工期间的技术支持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和施工总承包; 2.2第二标段:2018年农村公路网化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施工期间的技术支持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和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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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下列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2.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2.1.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1.2公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1.3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5.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未能公开查询到的从业单位、业绩(及业绩信息不完整的)、和主要人员(及人员信息不完整的),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以下条件: 1.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1.2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 2.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以下条件: 2.1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 2.2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2.3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4投标时项目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 2.5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 四、对投标企业的财务的要求 1.2014年-2016年平均营业收入为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2016年流动比率不低于100%。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须完成过设计和施工同类工程;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第一标段同类工程界定: 3.1设计同类工程:近五年完成的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设计项目; 3.2施工同类工程:近五年完成的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第二标段同类工程界定: 3.1设计同类工程:近五年完成的投资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设计项目; 3.2施工同类工程:近五年完成的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4.近一年是指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当年的1月1日,近两年是指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六、对企业的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不得被接管、冻结等; 2.投标人不得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有不良行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制投标,并在限制投标期内; 3.投标人近3年不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或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4.投标人上1年不得有行贿行为并构成犯罪(时间以县级及以上法院书面判决书下达时间为准,行为以县级及以上法院书面判决书中认定的行为为准)。 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 七、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应满足设计资质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指定牵头人。 2.1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中第1、2.2、3、4、5条要求。 2.2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二、 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中第1、2.1、4、5条要求。 3.1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三、项目负责人要求”中第2条要求。 3.2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三、项目负责人要求”中第1条要求。 4.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四、对投标企业的财务的要求”。 5.联合体牵头人应完成过施工同类工程业绩,联合体成员应完成过设计同类工程业绩。 6.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六、对企业的信誉要求”。 7.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投标标段要求 1.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 2.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两个标段投标,可中标两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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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由投标人从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ztianlai.com/html/pdzwfwggjy/class_index.html) “采购公告”栏中打开本项目招标公告,自行下载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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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其他 1.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18年1月26日16时30分前,将询问函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一次性发至邮箱:15066831140@163.com(澄清要求文件为word格式,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电子邮件主题:对“XXX项目”项目的疑问,邮件内容中不得出现单位及个人信息)。 2.答疑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等文件将在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文件一经发布,招标人即认为本项目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收到该答疑文件。投标人应随时自行查看答疑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18年3月20日08时30分起至09时30分止。 地点:平度市新区大道79-2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B309会议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和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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