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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信息公开。
二、办理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1月国务院令第492号)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平度市检验检测中心(平度市人民路19号)。
四、办理条件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五、申请材料
主动公开无需提供任何材料;依申请公开,须申请人提交信息公开书面申请。
六、基本流程
主动公开无需提供任何材料;依申请公开,须申请人提交信息公开书面申请。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渠道面向社会直接公开。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平度市检验检测中心(平度市人民路19号)。
(二)电话咨询:0532-84351660,84351661。
一、事项名称
食品质量检验检测。
二、办理依据
《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平度市检验检测中心食药科(平度市人民路19号)。
四、办理条件
(一)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二)委托检验,由委托人提供检验检测样品;
(三)监督检验,由行政部门下达指令或签订委托合同。
五、申请材料
(一)委托检验:委托人提供检验检测样品;
(二)监督检验:行政部门下达监督抽查计划书。
六、基本流程
(一)委托检验:由委托人携带样品到办理地点办理委托检验检测手续,开具委托检验检测受理单,检验中心在约定时限内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委托人领取检验报告;
(二)监督检验:行政部门下达监督抽查计划书,抽样人员按照指令抽取样品,检验中心在规定时限内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或任务限定期限。
八、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平度市检验检测中心食药科(平度市人民路19号);
(二)电话咨询:0532-84351672、84351706
一、事项名称
工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
二、办理依据
《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平度市检验检测中心工业科(平度市人民路19号)。
四、办理条件
(一)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二)委托检验,由委托人提供检验检测样品;
(三)监督检验,由行政部门下达指令或签订委托合同。
五、申请材料
(一)委托检验:委托人提供检验检测样品;
(二)监督检验:行政部门下达监督抽查计划书。
六、基本流程
(一)委托检验:由委托人携带样品到办理地点办理委托检验检测手续,开具委托检验检测受理单,检验中心在约定时限内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委托人领取检验报告;
(二)监督检验:行政部门下达监督抽查计划书,抽样人员按照指令抽取样品,检验中心在规定时限内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七、理时限
15个工作日或任务限定期限。
八、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平度市检验检测中心工业科(平度市人民路19号);
(二)电话咨询:0532-84351673、84351672
一、事项名称
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
二、办理依据
《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平度市检验检测中心食药科(平度市人民路19号)。
四、办理条件
(一)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二)委托检验,由委托人提供检验检测样品;
(三)监督检验,由行政部门下达指令或签订委托合同。
五、申请材料
(一)委托检验:委托人提供检验检测样品;
(二)监督检验:行政部门下达监督抽查计划书。
六、基本流程
(一)委托检验:由委托人携带样品到办理地点办理委托检验检测手续,开具委托检验检测受理单,检验中心在约定时限内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委托人领取检验报告;
(二)监督检验:行政部门下达监督抽查计划书,抽样人员按照指令抽取样品,检验中心在规定时限内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或任务限定期限。
八、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平度市检验检测中心食药科(平度市人民路19号);
(二)电话咨询:0532-84351673、84351706
一、事项名称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二、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施行)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平度市检验检测中心特检所(人民路19号)
四、办理条件
(一)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二)定期检验,由用户提交检验申请;
(三)监督检验,由用户提交检验申请。
五、申请材料
(一)定期检验:书面申请,注册登记证,出厂监督检验报告,质量证明书,上年度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
(二)监督检验;质量证明书,设计总图,强度计算书,产品合格证。
六、基本流程
(一)定期检验:由用户提交检验申请,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二)监督检验:由施工(制造)单位提交检验申请,工作人员到现场实施过程监督检验,出具监检证书。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鲁价费发[2014]88号
八、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内与使用单位约定检验时间,检验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平度市检验检测中心特检所(人民路19号)
(二)电话咨询:0532-84351679
一、事项名称
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及校准。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实施细则。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平度市检验检测中心(平度市人民路19号)。
四、办理条件
(一)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二)列入强检目录、属于强制检定范围
五、申请材料
委托人携带送检的计量器具及检定申请
六、基本流程
由委托人携带送检的计量器具到办理地点填写检定申请书,检验中心在约定时限内出具检定证书,委托人领取检定证书及器具。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平度市检验检测中心(平度市人民路19号)。
(二)电话咨询:0532-84351678,84351655。
平度市计量检测所:
我单位在用的计量器具已到检定周期,共 台件,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现申请检定。
送检人签字: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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