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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信访局决算

【来源:bt365网址比分网网】 【作者:信访局】 【2017-07-25】 【浏览次数: 】 【字体大小: 】 【打印】 【关闭】
 

2016年信访局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 贯彻群众工作的政策和法规;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制定群众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群众工作建议。

(二) 督查各级领导批示件和主要群众工作事项的落实;负责受理群众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组织协调全市信访矛盾隐患的排查调处;定期分析来信来访中反映的主要情况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

(三) 协调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正当、合理的利益诉求,落实涉及群众利益的各项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村务、财务、政务公开工作。

(四) 负责全市群众诉求、信访的受理协调、检查通报、督办考核工作。

(五) 指导镇级群众工作,负责派驻镇群众工作队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宣传群众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

(六) 完成市委群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市委群众工作部机关内设3个股级职能科室:

1、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息、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

2、联络协调室主要职责:负责联络指导镇(街道)、市直部门群众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镇(街道)、村庄派驻群众工作队;负责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村务、财务、政务公开工作。

3、督查室(挂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负责考核全市群众工作;负责督办信访案件;负责受理信访人提出的符合要求的信访事项的复查工作。

所属事业单位

市委群众工作部下设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平度市群众诉求受理服务中心,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责:负责群众诉求受理的协调和服务。

根据工作职责,市群众诉求受理服务中心内设3个内部机构,规格为股级:

1、群众来访接待科(群众诉求受理服务接待大厅)主要职责:负责接待群众来访;负责组织对人社、国土、城建、民政等相关入驻接待大厅单位人员的组织管理考核。

2、人民来信协调科主要职责:负责人民来信、网上信访协调处理等工作。

3、教育接济科主要职责:负责违规上访人员的宣传疏导、法制培训;负责困难信访群众的接济教育、帮扶救助等工作。

(二)平度市群众工作综合指导中心,规格为副科级,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群众工作的政策调研、形势分析、社情民意调查和对群众提供政策法规咨询;负责组织涉及群众重大利益事项的稳定风险听证评估。

根据工作职责,市群众工作综合指导中心内设2个内部机构,规格为股级:

1、宣传调研科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群众工作的政策调研、形势研判;负责调查社情民意;负责群众宣传教育、群众工作干部的培训教育。

2、法律咨询科主要职责:负责群众政策法律咨询服务;组织涉及群众重大利益事项的稳定风险听证评估工作。

本决算属本级决算,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下载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总计79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92.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92.7万元,占100%;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92.7万元,与2016年预算720.17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2.53万元,增加10.07%

2016年支出总计792.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92.7万元),包括:

1、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2.7万元,结余分配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万元。

2、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47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1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4.4万元,结余分配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792.7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792.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20.17万元,支出决算为7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信访事项形势比往年更加复杂。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514.1万元,基本支出主要反映用于机关行政运行、人员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3.25万元,支出决算为5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信访事项复杂造成的经费开支。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2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3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0.8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4、其他资本性支出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费4.4万元。

(五)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主要反映信访事项重大活动经费支出、信息平台运行费用。年初预算为206.92万元,支出决算为2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信访形势复杂,增加了积案化解的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6信访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6“三公”经费决算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1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用车开支。公务用车比去年减少3.1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信访局2016年政府采购为群众工作信息平台的软件开发及服务,费用为133.92万元。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经费预决算安排较2016年预算增加72.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1.1万元,主要因为201610月份退休一人;2016年公用经费支出较预算增加1.95万元,主要因为信访事务复杂。2016年项目经费决算较预算增加71.68万元,主要原因是信访事务形势更加复杂,加大了积案化解经费。

(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合计数为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较预算11万元缩减了3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公务接待费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决算安排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共计41.5万元,包括办公费4.5万元、印刷费6.6万元、水电物业0.7万元、邮电费3.3万元、取暖费1.3万元、差旅费1.2万元(重大活动期间值班经费)、维护维修5.5万元、租赁费0.4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8.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4.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6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共计 0个出国(境)团组。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燃油、过路过桥费等。2016年我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其中:国内接待费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  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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