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组织部印发实施《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推行主题党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进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增强组织活力。
主题党日开展有什么要求?《意见》指出,主题党日制度以“全覆盖、增活力、见实效”为总体目标,以“有固定的时间、有明确的主题、有活泼的形式、有突出的特色、有良好的成效、有浓厚的氛围”为基本要求,着力严肃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促进作用发挥。主题党日活动由党支部具体组织开展,以镇(街道)、市直部门(单位)为单位,每月固定一天,组织所属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全体党员参加。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
《意见》强调,主题党日活动要紧扣“两学一做”,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注意与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相结合。主题党日活动要有“党味”,党员活动室悬挂党旗,党员佩戴党徽,将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作为必有程序。通过集中学习、民主评议、民主议事、党性分析、志愿服务、交纳党费等活动,让党员养成经常参加组织生活的习惯和自觉,增强对党组织的归属感,使党组织更有凝聚力、影响力。
为了更好地推行主题党日制度,《意见》要求,各党(工)委(党组、支部)及其书记要把推行该项制度作为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和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基础工程抓牢抓实,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党建目标考核,与党支部评定星级、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紧密结合。同时,采取随机抽查、电话访谈等形式,对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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