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省定农村扶贫标准为3322元(2016年变为3402元),青岛市定农村扶贫标准为4600元。
2.做法。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采取“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贫困户识别。
3.登记内容。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
(二)工作步骤
第一步:组织培训。各镇要按照《贫困人口规模分解参考办法》,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要组织开展好业务培训,把贫困户识别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具体方法等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要把培训重点放在镇、村两级,确保每个重点镇都有一支工作队伍、每个村都有明白人,确保精准识别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第二步:农户申请。要把精准识别的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农户和每个行政村,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市扶贫办和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按照识别标准和贫困人口分解规模,广泛组织发动农户自愿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识别范围。
第三步:入户调查。农户提出申请后,由镇干部会同村委会开展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剔除,筛选出贫困户初选名单。
第四步:民主评议。对贫困户初选名单,各行政村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发言记录、评选过程等内容。最后,根据评议结果,经村两委集体研究,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驻村“第一书记”(或包村干部)核实签字后,确定贫困户入选名单。
第五步:公示公告。先将入选名单在贫困户所在的行政村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审核,确定出全镇贫困户名单,并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各镇汇总报市扶贫办复审,复审后进行公告(公告期为5天)。
第六步:建档立卡。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同时填写《扶贫手册》。
二、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出
1.退出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青岛市定扶贫标准,且贫困人口吃好、穿好,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住房得到切实保障。具体为:
(1)吃好,穿好:有稳定的粮食保障,能吃时令蔬菜,可以荤素搭配,粗细结合;被褥齐全,有应季鞋换,可以购置和消费水平相适宜的衣服,一年四季可换洗;
(2)教育有保障:家庭无适龄失学学生。家里具备通过报纸或智能手机、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了解时政信息的条件;家庭主要劳动力免费接受实用技术培训,掌握1-2门致富技能。贫困户学生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杂费免除,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残疾幼儿、孤儿保育费免除。
(3)医疗有保障:家庭成员生病能得到及时治疗;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或商业保险,有就近、及时就医条件,大病有救助,享受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免费检查服务;
(4)养老有保障:子女具有赡养能力或自己有养老保险;由政府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或集中供养;
(5)住房有保障:危房能得到及时修葺,院内物品有序堆放,室内外卫生整洁,有生活用电,有安全饮用水。
2.退出程序。由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无村民代表的村庄召开户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后提出拟退出贫困户名单,经村“两委”和包村帮扶干部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无异议后,报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抽查审核,在村内公告退出(公告期5天),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